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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5 

各函授站、教学基地:

按照《湖北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管理办法》(鄂教高〔2006〕10号)的有关精神及要求,我校拟对各函授站(教学基地)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价。通过检查,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总结办站经验,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进一步提高函授站(教学基地)的办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我校函授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检查内容

1、各函授站(教学基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依法依规办学的情况;

2、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3任课教师资质(学历、学位、职称)及聘任合同;

4、教学条件、服务设施情况;

5、近3年结业试卷、毕业论文情况;

6收费情况(收费标准、收费记录);

二、检查时间

     1.2018年7月15日—9月15日为函授站(教学基地)自查阶段。各函授站(教学基地)按照《湖北工业大学函授站教学检查评估

体系自查表》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并于2018年9月20日下午18时前将自查报告和填写完整的《湖北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2018年教学检查自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2863267@qq.com。

2.2018年9月20日—11月1日根据自查情况,继续教育学院将对有关函授站(教学基地)并进行检查。

三、有关要求

1.各函授站、教学基地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以查促建,以查促改,真正促进函授站、教学基地的建设和发展。

2.各函授站、教学基地要认真搞好自查自评,做到充分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并认真加以整改。

3.检查准备资料应齐全、完整、整理规范。为便于检查,全部资料需按照自查表的顺序整理和分类。

 

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相关工作联系方式:

成人教育办公室:潘老师、李老师,电话:027-59751000;

 

附:1、湖北工业大学函授站教学检查评估体系自查表;

2湖北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及管理工作检查内容;

 

                            

 

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八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