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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6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学士学位论文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9 16:07
作者: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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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助学单位和社会考生:

为进一步强化学风建设,切实保障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论文质量,维护学校办学声誉,根据《湖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改)》(湖工大继教〔2023〕11号)的规定,继续教育学院将组织学校专业教师对申请2026年6月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毕业生的学位论文开展审核工作。经审核学位论文“不合格”的毕业生,本次不得申请办理学士学位。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拟于2026年6月申请学士学位的自学考试毕业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方可提交学位论文审核:

1.毕业时间为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2.符合相关课程成绩及外语水平的条件要求;

3.本科毕业论文成绩≥75分。

二、学位论文规范要求

1.助学单位须严格落实指导教师负责制,安排相关专业教师全程指导学生,严格按照《湖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论文)基本规范》(附件1)要求撰写论文,并填写《湖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论文)评审意见表》(附件2),学位论文正文字数要求在8000字以上

2.英语专业毕业生提交审核的学位论文,必须采用英文撰写。

3.原创性声明、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及评审意见表中,指导教师与评审委员会负责人须签字确认(手写或电子签均可),《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选择“不保密”选项。

4.学位论文各项内容需填写完整,研究方向须与毕业专业保持一致,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水平或实际应用价值,且格式规范,无文字或排版错误。

5.经初审后修改并提交复审的学位论文,须重新进行查重并提交全文对照版查重报告,查重结果应低于30%。

三、材料提交与工作安排

(一)需提交的审核材料

各助学单位须严格核查毕业生学位论文提交资格,组织开展论文修订与自查工作,并统一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Word格式);

2.工艺设计图纸等附件材料(zip格式,如有须提交);

3.查重报告(PDF格式);

4.评审意见表(Word格式,见附件2);

5.学位论文审核提交清单(Excel格式,见附件3);

6.通过省学位外语或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外语考试的申请者,须同时提交从官网查询下载的成绩报告单或截图等证明材料。

(二)材料提交的时间及要求

各助学单位须于2026年3月20日前完成材料提交,文件命名规范:

学位论文:“准考证号-姓名-初审学位论文”

查重报告:“准考证号-姓名-初审查重报告”

复审论文及报告:“准考证号-姓名-复审学位论文”“准考证号-姓名-复审查重报告”。

(三)学位论文审核安排

学位论文实行学校专业教师两轮审核。

1.初审(第一轮):4月15日前反馈结果。

初审“合格”,可直接申请学士学位。

初审“需修改”或“不合格”,由各助学单位组织学生按意见修改、重新查重,于4月25日前提交复审论文及复审查重报告。

2.复审(第二轮):5月15日前反馈结果

复审“合格”,可申请学士学位。

复审“不合格”,本批次不得申请学士学位。

四、提交方式

1.助学班考生的审核材料由各助学单位集中统一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社会考生的审核材料则由考生个人提交。

2.各助学单位和社会考生将所有电子材料整理至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助学单位简称或社会考生姓名)202606申请学士学位论文。示例:(高本教育/社会考生张三)202606申请学士学位论文。

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送至自考办程老师邮箱:674591378@qq.com

五、工作要求

1.各助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学位论文审核工作,切实保障全程指导,严格落实学位论文自查及修订工作,进一步提升学位论文质量。学位论文合格率是助学单位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不合格学位论文比例较高的助学单位,将予以通报并提请学院作进一步处理。

2.未按时提交学位论文审核的毕业生,本次不得申请办理学士学位。


特此通知。


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