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合作单位:
为确保我校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招生环境和舆论氛围,现就开展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网上招生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合作单位在网上进行招生宣传时,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必须事前将网站名称、网址和宣传内容报学院成招办和自考办审核,经批准备案后方可开展网上招生宣传。对未经学院批准备案擅自开展网上招生宣传的合作单位,经查实后将直接取消合作办学资格,并对外公示。
二、各合作单位要高度重视网上招生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合作伙伴的管理,不得私自进行网上招生宣传,一经发现视同合作单位的行为,将直接取消合作单位的办学资格,并对外公示。
三、严禁各合作单位以湖北工业大学名义进行招生欺诈、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和实施非法招生等行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上述损害学校名誉的权利。
四、各合作单位因虚假招生宣传、虚假承诺和非法招生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对当事人的侵害,由各合作单位自行承担相应损失和法律责任,与我校无关。
特此通知。
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