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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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人教育收费自查自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4 

各函授站(点):

为了加强和规范成人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我校一直要求各站(点)严格按照学校在省物价局备案的标准收取学生学费,不得以任何名义收费学费以外的其它费用,但是,仍然有少数站点无视收费纪律,自设收费项目,给学校和成人教育工作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省物价局将在9月初对我校成人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有可能到部分站(点)现场检查。为此,对各站(点)自查自纠收费情况通知如下:

一、 请各站(点)对本站近二年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包括招收学生情况,毕业生情况,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实收情况,违规退费情况等。写出自查报告,准备好相应台帐备查。自查报告盖章后820日前交成人教育办公室,电子档发至邮箱304364610@qq.com,并做好接受抽查的准备工作。

二、 再次强调收费纪律。除了按标准收取学费外,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论文评审费、答辩费、信息处理费、工本费等。已违规收取费用的站点,立即退还给学生,并且不得刁难举报学生或进行人身威协。今后,对违规收费站点,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该站点成教招生资格。

特此通知。

 

 

 

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