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自考全日制合作助学机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1 

 

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双赢的基础上,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自考全日制合作助学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参选机构应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学校类型:民办高等教育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内容:高等教育自考助学辅导)。

2.参选机构应具有与办学形式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独立、封闭的校区、完善的学生宿舍和食堂、教学设施和教学及管理队伍,保障学习者必要的学习、生活和安全条件。

3.为了便于学生共享学校的教学等资源,参选机构用于自考全日制合作助学的校区应在湖北工业大学校区(洪山区南李路28号)附近,距离近者优先。

4.参选机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学,诚实守信,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出色的办学业绩。

5.参选机构保证当年自考全日制招生规模不少于1500人,如少于1500人,我校有权在当年12月底前终止协议,可另选合作助学机构。

6.入选机构负责做好招生工作,负责办理学籍注册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学、考试考务、学生成绩考核管理、毕业、推荐就业工作,负责学生学习、生活、日常管理及安全工作,承担办学和学生安全全部费用及责任,能履行自考助学工作职责,并自觉接受主考学校的管理和监督。

7.相关权利和义务等在签署双方合作协议中约定。

二、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办学资质: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原件审验后退回)。

2.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举办全日制自考助学班申请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助学机构简介、合作模式、招生管理及规模、教学及学生管理方式、拟定招生专业、费用分配与使用、合作年限及建议等。

三、遴选流程

1.继续教育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2月24日前完成)。

2.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项目合作单位遴选工作小组对初审通过的自考全日制合作助学机构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由遴选工作小组委托工作专班对入围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考察意见(2月25日前完成)。

3.自考全日制合作助学机构评审工作结束第二天,继续教育学院将项目评审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请有参选意向的机构于2022年2月23日下午15时前将纸质版资料交至武汉市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工程一号楼403室)。

联系人:贺老师  何老师   联系电话:027-59750716




                                                                                        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2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