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根据我校学位办工作安排,按照《湖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湖工大继教〔2023〕11号)有关要求,现就2025年6月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通过教学平台办理申请
学生向教学点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学位申请工作由教学点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审批表可以直接从网上导出并打印,教学点操作详见《学位申请操作说明》。
二、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2025年6月批次的学士学位证书
(一)2023年7月1日-2025年1月31日(以毕业证上注明的日期为准)期间毕业。
(二)在校学习期间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在校就读的所有课程(含毕业论文或设计等过程性考核课程)成绩≧75分。
(四)外语水平符合《湖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湖工大继教〔2023〕11号)规定要求。
(五)学位论文经我校专业教师审核,结论为“合格”且查重结果<30%。
三、学生本人需提交材料
1.《湖北工业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审批表》2份(信息化平台导出,A4纸正反打印)。教学点须安排专人逐项审核无误、填写意见后,手写或电子签名并加盖公章。
2.《申报学士学位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A4纸)。承诺书须申请人手写或电子签名,教学点负责人手写或电子签名后加盖公章。
3.纸质2寸蓝底彩色登记照片(与学历注册比对照片一致)2张。
四、教学点预审核成绩
1.教学平台已录入成绩,所有课程成绩(含毕业论文等)≧75分的无需提交成绩表。
2.如有往届毕业生未在教学平台录入成绩的,需提交已存档的原始毕业成绩表(A4纸)1份,审核所有课程成绩(含毕业论文等)≧75分后,打印并加盖公章。
五、教学点报送材料
各教学点汇总、整理通过预审的纸质申请材料,于2025年5月25日下午5:00前报送至成教教学办审核。
请各教学点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务必按统一要求申报。如因材料不符合条件或报送逾期,均无法参加本次学士学位申报。
特此通知。
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